中新經緯8月7日電 據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7日消息,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《關于幫扶救助受災企業及繳存職工給予階段性支持措施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其中提到,受災情影響較大、導致急需大額資金支出的繳存職工,可全額提取本人賬戶內住房公積金余額,應對暫時生活困難。
《通知》共包括五條措施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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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受災情影響較大、導致急需大額資金支出的繳存職工,可全額提取本人賬戶內住房公積金余額,應對暫時生活困難。
二、受災情影響的繳存職工,災情發生后自有住房暫不具備居住條件,需要租賃住房并提取住房公積金時,每月提取限額為實際月租金,不受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3個月(含)以上限制,不受本人及配偶在北京無自有住房限制,不受月繳存額限制。
三、受災情影響的繳存職工、一線搶險隊員、水務工作者、基層干部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,不作逾期處理,不收罰息,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;可按規定申請延長其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。
四、受災情影響,無法按此前確定繳存比例繳存的單位,可根據經營情況自主調整繳存比例,最低可調整至5%。調整繳存比例后繳存仍有困難的單位,可向公積金中心出具補繳承諾和補繳計劃,到期后進行補繳,在此期間,允許單位職工正常申請提取公積金和住房公積金貸款,不受斷繳影響。
五、階段性支持措施執行至2023年12月31日。
同時,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還發布了《關于幫扶救助受災企業及繳存職工給予階段性支持措施的通知》的政策解讀。
其中提到,階段性支持措施適用范圍:一是受到涉雨涉汛災情影響,存在困難的繳存企業和職工;二是受災情影響一線搶險隊員、水務工作者、基層干部等。受災企業和繳存職工提出申請后,公積金中心將與所在區政府相關單位或街道鄉鎮政府對接核實。
政策解讀還提到,受災情影響,借款人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怎么辦?
答:受災情影響的繳存職工、一線搶險隊員、水務工作者、基層干部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,經本人提出申請,提交街道鄉鎮政府出具的情況說明并核實無誤后,可不作逾期處理,不收罰息,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;可按規定申請延長其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。如逾期記錄已上報征信部門,予以更正。
雖然階段性支持措施期間的貸款不作逾期處理,但借款人仍需償還此期間內的還款本金及利息,月還款義務不會終止。如借款人在階段性支持措施終止時仍未正常還款的,未償還部分將在措施終止后開始計收罰息,因此建議借款人根據自身經濟情況合理安排每月的還款計劃。
受災情影響,企業無法按時繳存住房公積金怎么處理?
答:受災情影響,無法按此前確定繳存比例繳存的單位,可根據經營情況,經企業內部決策后,通過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平臺自主調整繳存比例,最低可調整至5%。調整繳存比例后繳存仍有困難的單位,提交所在區政府相關單位或街道鄉鎮政府出具的情況說明、補繳承諾和補繳計劃,核實無誤后可在到期后進行補繳。
受災情影響未按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企業,其職工是否受影響?
答:受災情影響未按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企業,其職工可正常申請提取公積金和住房公積金貸款。計算貸款額度時,斷繳月份視為正常繳存計入繳存年限,連續計算。(中新經緯APP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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